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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其要注意的因素

日期:2020年08月27日 浏览:

塔吊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其要注意的因素


塔吊租赁作为塔吊业界常用的服务模式,签订合理、合法、合规的合同自然是业务领域的重要一环。然而,由于不少公司和施工方在合同制订上粗枝大叶,甚至仅凭“交情”就完成交易,这就带来了不小的合规风险。因此,塔吊人才网特地根据塔机租赁合同的特点,总结出了塔吊租赁合同的一些要点,希望对广大塔吊公司业主有所帮助。

首先,塔吊租赁合同要将主客体信息予以明确,以防出现不愉快事件——这些信息可以归纳为:塔吊型号、商标、数量、租金、押金、租期这六大项目。如果在塔吊租赁合同前面就列明,往往效果更佳。

其次,塔吊租赁的租金计算方式要严格规定好。一般而言,自安装验收之日(即乙方的使用之日)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则。而塔机进出场的费用该由哪方负责,也是必须谈妥的条件,通常来说,是由甲方(塔机租赁公司)实施,乙方(施工方)支付费用。

第三,塔吊在施工过程中,会有维护乃至维修的需求,这部分的费用,特别是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该如何承担也是必须考虑的事项。至于甲方提供的塔吊机组人员(往往包括塔吊司机和指挥工)薪酬该如何支付,亦应在塔吊租赁合同中标明。

最后,在塔吊租赁合同里写明违约责任该如何分担,特别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 塔机型号 单位 数量 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 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_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月 日到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塔机每月租金元,税金由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 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 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承担,审验费用由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 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章) 承租方:____(章)

签订人: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